湘潭大學宿舍投毒案一審宣判 被告人周立人被判死刑
2025-04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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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社湘潭4月7日電 4月7日,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周立人故意殺人案,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周立人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法院經審理查明,被告人周立人與被害人張某某、被害人周某某系湘潭大學2022級碩士研究生。2023年6月,周立人調入張某某等人居住的寢室。此后,周立人因瑣事與張某某等室友多次爭執(zhí),產生積怨。2024年1月,周立人從網(wǎng)上下載多篇涉及秋水仙堿的資料,并購買秋水仙堿粉末藏于寢室衣柜。
2024年3月至4月,周立人與室友張某某、周某某矛盾不斷升級并發(fā)生多次激烈爭吵。4月3日,周立人得知兩人向學校要求將其調出該寢室,隨后向寢室內張某某、周某某共食的罐裝麥片內投放秋水仙堿粉末。
4月7日,張某某食用該麥片后出現(xiàn)嘔吐等癥狀,并到醫(yī)院就診。4月13日,張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。經鑒定,張某某系急性秋水仙堿中毒致多器官系統(tǒng)功能衰竭而死亡。4月17日,周立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。另查明,周立人大學本科所學專業(yè)內容涉及秋水仙堿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周立人為泄私憤,向寢室內兩名室友共食的罐裝麥片內投放劇毒物質,致張某某一人死亡,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。周立人因日常瑣事對室友不滿,利用所學專業(yè)知識,趁機投毒,意圖殺害兩名室友,周某某因未食用而幸免;在張某某毒發(fā)搶救期間,刻意隱瞞事實,延誤救治,終致張某某多器官系統(tǒng)功能衰竭身亡;案發(fā)后,試圖隱匿和銷毀重要物證掩蓋罪行、逃避懲罰,犯罪動機卑劣,主觀惡性極深,社會影響惡劣,罪行極其嚴重,依法應予懲處。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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